1.通用规定
通风与空调系统施工过程中,检测与试验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成品风管出扬检验;
风管严密性检验(漏光检验和漏风量检验);
水系统阀门压力试验:
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水系统管道压力试验:
冷凝水管道灌水试验;
风机盘管机组水压试验;
VRF系统试验;
变风量末端装置试验;
通风空调辅助设备试验;
制冷系统试验;
通风空调设备电气检测与试验等。
2.成品风道出场检验
成品风管出场必须进行检验,试验仪器、低压照明灯(不低于100W)、钢卷尺、U型压力计、倾斜式微压计、连接软管、计算器、手电钻、玻璃胶枪、板手等应满足检验要求;试验场地应具有220V~380V的连续电源。
3.风管严密性检验
风管漏光检验,风管分段连接完成或系统主干管已安装完毕。
测试风管周围环境整洁,无障碍物。
试验光源应为可移动带保护罩的不低于100W的低压照明灯,电源线长度或拉绳长度小低于检测管段的长度。
4.水系统阀门压力试验
试压泵、压力表、秒表、试验平台等满足试验要求;
进场检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
阀门试验应在试验台上进行,通常以水作为介质,温度应在5~40℃之间。
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持续时间为5min。
锅炉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1倍,试验持续时间根据管径不同及密封材料不同而不同,从15min至120min。
5.水系统管道压力试验
系统高处应设排气阀,使管道压力缓慢上升0.4~0.5MPa,进行检查,如无渗漏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
10min内管道压力不得下降,且无泄漏、变形现象,则强度试验合格。
将工作压力降至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在规定时间内系统无渗漏为合格。
6.冷凝水管灌水通水试验
试验可分层或分段进行,封堵冷凝水最低处,由该系统风机盘管托水盘向该管段内注水,水位高于风机盘管托水盘最低点,灌满水后观察15min,检查管道及接口有无渗漏;
确认管道及接口无渗漏时,从最低处泄水,同时检查各盘管托盘无存水为合格。
灌水试验合格后应填写灌水试验记录,并签字齐全。
7.风机盘管机组水压试验
风机盘管机组检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水压试验准备工作应齐备,试压泵、压力表、秒表、万用电表等满足试验要求。
试验场地应具有连续电源220V~380V。
试验方法及压力的确定:
以水为介质,温度应在5~40℃之间,进行水压试验;
试验压力如设计无要求时应为工作压力的1.5倍,但不小于0.6MPa。
试验时间为2~3min,压力不降且不渗不漏为合格。
8.VRF系统试验
为了保证冷媒配管的清洁性,在焊接冷媒配管时,必须进行氮气的替换,即在焊接时,在冷媒管内部吹氮气,以去除冷媒管内部的淡化物;
应采用瓶装压缩氮气进行试验。
系统内污物吹净后,应对整个系统(包括设备、阀件)进行气密性试验。
用肥皂水对系统所有焊口、阀门等连接部件进行仔细涂抹检漏。
试验过程中如发现泄漏要做好标记,必须在泄压后进行检修,不得带压修补。
9.变风量末端装置试验
应检验空调系统上的全部阀门是否灵活开启;
清理机组及风管内的杂物,保证风管的通畅性;
检查皮带的松劲度以及风机的风量是否与机组名牌相匹配;
检查VAV BOX箱的各控制线是否到位;
VOV BOX箱与风口的软管连接是否严密。
变风量末端装置的风量、压力损失试验应在等温条件(即送风温度等于房间温度或两者温差不大于2℃)下进行控制,至少应改变执行机构的4种开启度(即开启度为25%、50%、75%、100%),各种开启度应做4种空气流量和压力损失试验。
10.通风空调辅助设备试验
通风空调辅助设备的进场检验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
试压泵、压力表、秒表、万用电表等满足试验要求;
试压用电、用水应准备充足,排泄路由畅通。
换热器、密闭容器压力试验方法如果以水为介质,温度应在5~40℃之间,进行水压试验;
开口箱、罐安装前应进行满水试验,满水试验为满水后静置24h不渗不漏为合格。
11.制冷系统试验
制冷系统管道安装后必须采用清洁干燥的空气对整个系统进行吹污,将残存在系统内部的铁屑、焊渣等杂物吹净。在系统的最低点设置排污口,采用压力0.5MPa~0.6MPa的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吹扫;管道较长时,可用几个排污口分段进行排污的方法。
系统内污物吹净后,应对整个系统(包括设备、阀件)进行气密性试验
以氨为制冷剂的系统,应采用压缩空气进行试验。以氟利昂或其他制冷剂的系统,应采用瓶装压缩氮气进行试验;
对于较大的制冷系统也可采用经干燥处理后的空气进行试验。
用肥皂水对系统所有焊口、阀门、法兰等连接部件进行仔细涂抹检漏,试验过程中如发现泄漏要做好标记,必须在泄压后进行检修,不得带压修补。
12.通风空调设备电气检测与试验
通风空调系统电气设备、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场检验应符合G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通风空调系统电气设备试验和试运行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设备的可接近裸露导体接地(PE)或接零(PEN)连接完成,经检验合格才能进行试验;
通风空调系统设备的配电(控制)柜、屏、台、箱、盘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合格,才能通电;
控制回路模拟动作试验合格,盘车或手动操作,电气部分与机械部分转动或动作协调一致,经检查确认,才能空载试运行。
13. 通风空调系统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查
(1)管道系统试压
管道系统安装完毕,外观检查合格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水压试验。
一般建筑可采用系统整体试压方法,空调冷热水、冷却水系统当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0MPa时,为1.5倍工作压力,但最低不小于0.6MPa,工作压力大于1.0MPa时,工作压力加0.5MPa。
对于大型或高层建筑垂直位差较大的冷(热)水、冷却水管道系统宜采用分区、分层试压和系统试压相结合的方法。
(2)压力容器试压
各类耐压塑料管的强度试验压力为1.5倍工作压力,严密性试验压力为1.15倍的设计工作压力。
(3)凝结水系统
应采用充水试验,应以不渗漏为合格。
(4)VRF系统
应进行气密性试验和抽真空试验,且必须合格。
(5)制冷管道系统应进行强度、气密性试验及真空试验且必须合格。
通风与空调工程水系统必须在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验收手续。
试验验收时应具有试验用的机具及仪器仪表的有关技术文件、通风空调系统设备及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阀门试压记录、通风空调系统电气检查及试验记录及通风与空调工程系统施工图。
通风空调系统的系统试运行与调试
通风空调设备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设备的试运转;
试运转分为单机试运转及联合试运转;
在单机试运转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无生产负荷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合格后进行.
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试运转不应少于8h,当竣工季节与设计条件相差较大时,仅做不带冷(热)源试运转。
通风、除尘系统的连续试运转不应少于2h。
系统测定及试运转的一般规定
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完毕,工程竣工系统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系统的测定和调整(简称调试)。
系统调试应包括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以及系统无生产负荷下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联合试运行与调试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试运行是在系统的设备、管道均已安装完好、设备安装已进行单机试运行并均已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后,即可对各通风与空调系统进行联合的试运转。
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由施工单位负责,是安装工程施工的组成部分;
带生产负荷的综合效能试验与调整,由建设单位负责、设计与施工单位配合进行。
1. 基本要求
(1)空调通风系统试运转及调试
应在制冷设备和通风与空气调节设备单机试运转合格后进行。
空调系统带冷(热)源的正常联合试运转应不少于8小时,当竣工季节与设计条件相差较大时,仅做不带冷(热)源试运转。通风、除尘系统的连续试运转应不少于2小时。
(2)净化空调系统的检测和调整
运行前必须在回风、新风的吸入口处和初、中效过滤器前设置临时用过滤器(如无纺布等),实行对系统的保护。
系统稳定后,检测前再撒去。
系统的检测和调整,应在系统进行全面清扫,且已运行24h及以上达到稳定后进行。
调试人员必须穿洁净工作服,数量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进入。
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洁净度的检测,应在空态或静态下进行。
室内洁净度检测时,人员不宜多于3人,均必须穿与洁净室洁净度等级相适应的洁净工作服,尽量少走动。
2. 设备单机试运转及调试
单独设备试运转可分为制冷机组、水泵、风机、空气处理设备、末端设备、冷却塔等设备,按照相应的施工规范以及质量验收规范、以及产品技术规程的条款执行。
系统中的风阀(含防火、排烟阀)、水路阀门(自动及电动阀门)运转应符合相关规定并满足使用要求,重点应检查控制以及电力线路接线是否正确、转向是否正确、绝缘电阻及接地是否满足安全要求、器件开启是否灵活等。
调试及试运转应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规范》。
3. 系统联合试运转及调试
通风、空调工程的无生产负荷联合试运转应包括:
系统风量的测定与调整
空调水系统的测定与调整
自动调节和监控系统的检验、调整及联动运行
室内空气参数的测定与调整
防烟排烟系统的测定与调整
变流量多联机系统的调试
(1)风机风压、风量的测定
风机的压力通常以全压表示,应测出风机压出端和吸入端全压的绝对值,两者相加即为风机的全压。
测定风机全压的仪器用毕托管和倾斜式微压计。
(2)通风机转速的测定
用转数表可直接测量通风机或电动机的转数。
对于皮带传动的风机,也可在测得电动机转数的情况下,用下式计算风机转数:
(3)风管内和风口的风压及风量的测定
系统总风管和各支管内风量与风压的测定方法与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方法相同。
测定截面的位置应选择在气流均匀处,按气流方向,应选择在局部阻力之后大于或等于4倍直径(或矩形风管大边尺寸)和局部阻力之前,大于或等于1.5倍管径(或矩形风管大边尺寸)的直管段上,当条件受到限制时,距离可适当缩短,且应适当增加测点数量。
系统总风管、主干风管、支风管各测点实测风量与设计风量的偏差不应大于10%。
(4)系统风量的平衡
在风机风量、风压测定、系统风量的全面测定达到设计要求后,即可在全系统风量摸底的基础上,对系统进行调整,从而达到系统的风量平衡。
系统风量的平衡调整,可通过各类调节装置实现。
如利用系统新风,一、二次风,风口处的百叶窗及百叶阀,风机及各部管道处的调节阀等。
调整常用的方法有流量等比分配法和逐段分支调整法。
4.通风与空调系统的试运行
在系统风量平衡的基础上,对空调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行,其连续运转时间为不少于8h。
冬季竣工时要应接入热源,夏季竣工时应接入冷源;
对通风、除尘系统应先在无生产负荷下进行风机、风管与附件等全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其连续运转时间不少于2h。
当空调系统的竣工季节与设计条件错季时,仅做不带冷、热源的试运转。
所有各通风、除尘、空调系统的联合试运转情况,均应做好运行记录,做为工程验收的技术文件之一。
如各系统在连续运转时间内运转正常,则可认为系统联合试运转合格。
5.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
通风与空调工程应交验的技术文件主要包括:
设计修改的证明文件和竣工图;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或检验资料;
隐蔽工程验收单和中间验收记录;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制冷系统试验记录(单机清洗、系统吹污、严密性、真空试验、充注制冷剂检漏等记录);
空调系统的联合试运转记录。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全面外观检查,又称为观感质量
它包括如下内容:
风管、管道和设备安装的正确性、牢固性;
风管连接处以及风管与设备或调节装置的连接处是否有明显漏风现象;
各类调节装置的制作和安装正确牢固,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风管及部件的支吊架形式及间距符合要求;
防火及排烟阀关闭是否严密,动作可靠;
通风机的皮带传动是否正确;
除尘器、集尘室安装的密闭性;
空气洁净系统风管、静压箱内是否清洁、严密;
通风、空调系统的油漆是否均匀、光滑,油漆颜色与标志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隔热层有无断裂松弛现象,外表面是否光滑平整。
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时,通风与空调工程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程序进行。
遵照G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通风与空调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分合格及优良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