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洁净室专职管理人员及职责
根据洁净厂房的规模和工厂的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确定设置洁净室专职管理人员或管理机构,负责进行洁净室及相关设施的管理。洁净室管理人员宜少而精,并在洁净室投入运行前就必须确定和制定出洁净 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洁净室专职管理人员应该熟悉洁净室内设备和相关设施、洁净室构造、保持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技术措施、洁净室检测技术、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洁净技术措施等;善于管理维护洁净室及相关设施(含安全报警设施等),具有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必须具有生产环境洁净技术方面的广泛知识,丰富的管理资历、经验和认真负责的工作精神等。洁净室专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和要求如下。
(1)产品质量管理
·应熟知洁净室内生产的产品的用途、生产工艺特点;
·为确保产品质量与企业技术负责人共同确定对洁净厂房内各生产工序或房间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受控生产环境的各项要求,如温度、相对温度、压差和产品生产所需水电气的供应品质等;
·洁净室内产品生产所需原辅材料和排出的废水、废气以及固体废弃物的数量、性能特点等。
(2)洁净室管理
·熟知本企业洁净室的构造、净化空调系统的技术性能和保持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技术措施;
·熟知本企业洁净室产品生产环境所需的水、电、气等供应系统技术性能,以及确保水、电、气等品质的技术措施;
·熟知并掌握洁净厂房所需各项检测方法,并确定检测评价要求和时间;
·熟知洁净室清扫、清洗和消毒方法,确定清扫、清洗和消毒时间和检查验收标准;
·熟知洁净室的安全报警系统、装置和技术措施,确定定期安全检查的要求和时间;
·决定洁净室及其相关技术设施的运行或停止,并定期检查运行日志及有关记录;
·当洁净室发生故障或出现安全隐患时,决定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并发布相关命令直至停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