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化空调系统运行维护基本要求
8.1 一般规定
8.1.1 净化空调系统的设备或材料更换时,应选用高质量、高效率和节能环保型产品。
8.1.2 宜根据洁净手术室洁净度等级和净化空调机组配置差异,编制各洁净手术室的操作流程。
8.1.3 净化空调系统的各设备及管道的标识应准确、明显。
8.1.4 净化空调机房空调设备周边应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确保维修方便。
8.1.5 巡检人员发现系统运行情况异常,应按照故障处理流程通知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必要时通知洁净手术部负责人。
8.2 运行及巡检要求
8.2.1 净化空调机组和新风处理机组的运行情况宜每日进行巡检。
8.2.2 表冷器/换热器以及配套设施宜每日进行巡检。
8.2.3 净化空调系统运行环境宜每日进行巡检。
8.2.4 根据净化空调系统的巡检内容和运行参数,判断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系统各运行参数和状态表述汇总留存。
8.3 维护要求
8.3.1 净化空调机组的维修和保养应在停机状态下进行,同时应切断电源开关。
8.3.2 使用期间,宜每季度检查并维护表冷器/换热器翅片和循环水系统,包括清洗过滤器、盘管内腔除垢等。
8.3.3 制冷工况下,冷凝水接水盘的排水管宜每周检查,发现脏堵应及时处理。
8.3.4 不产生凝结水的时段,应采取措施防止机组通过冷凝水排水管造成空气泄漏。
8.3.5 严寒、寒冷地区净化空调机组冬季运行时应保证防冻措施的有效性,以确保冬季机组运行正常。
8.3.6 净化空调送风段电动机、传动装置、叶片、柔性接管等宜每月进行停机检修,确保送风设备安全可靠。
8.3.7 不应对净化空调系统中传感器的位置布局以及报警数值随意调整,所替换传感器的精度和测量范围不得低于原有传感器的要求。
8.3.8 净化空调系统加湿设备维护要求:
a) 采用干蒸汽源直接用于洁净手术部加湿,宜每日检查减压阀、加湿阀和疏水阀的运行情况;
b) 电极式加湿器应定期检查并维护排水电磁阀和加湿电极棒;
c) 电热式加湿器应定期清洗和维护加湿桶和排水电磁阀,给水宜采用软化水。
8.3.9 净化空调系统使用的风量调节阀门宜每月进行巡检,确保风量控制可靠。
8.3.10 应根据当地实际空气质量和净化空调系统的运行情况制定各类空气过滤器及过滤网的更换或清洗周期。
8.3.11 更换负压洁净手术室排风高效过滤器时,应配戴护目镜、口罩和防护手套操作,减少感染风险。
8.3.12 更换下的负压洁净手术室排风高效过滤器应按照医疗废弃物的规定处理。
8.3.13 宜每月对新风口的防虫网、防雨装置进行检查,同时对风道与新风口的衔接密封性进行检查,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3.14 对露天设置的空调净化设备设施,应加强其维护和管理频率,减少因日晒、雨淋等自然条件对设备及材料本身造成的侵蚀影响。
8.3.15 净化空调系统的机箱、静压箱、风阀、风管、风口、蒸汽管、空调管道等外表面应保持整洁卫生,保温无脱落和破损且外表面不应结露。
8.3.16 净化空调机组自控设备和控制系统应定期校验,按照空调工况变化调整运行控制模式并设定运行参数。
8.3.17 净化空调机组的维护人员不得随意改变新风量的比例。
8.4 节能管理
8.4.1 维护管理人员应掌握净化空调系统的能耗状况,必要时建议进行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改造。
8.4.2 应定期对排风热回收装置的换热翅片进行清理,保持通风顺畅和换热效果。清理时不得对翅片造成形变。
8.4.3 无特殊温度和相对湿度要求的洁净手术室,冬季设定温度宜选择要求下限的参数值,夏季设定温度宜选择要求上限的参数值。
8.4.4 在保证过滤效果的前提下,宜优先选用低阻力的空气过滤器。
8.4.5 操作人员应确定合理开机时间,术前的空气净化准备时间不宜超过GB50333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中的要求。
8.4.6 宜根据洁净手术部实际使用情况建立合理的值班运行模式,避免大量洁净手术室处于空转或待机状态。
电气系统运行维护要求
9.1 一般规定
9.1.1 应根据本单位电气系统管理及维护制度建立健全洁净手术室电气系统各项管理制度。
9.1.2 配电室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物品。
9.1.3 应保证能耗计量装置正常工作,数据完整有效。
9.2 运行及巡检要求
9.2.1 洁净手术部应定期检验双路供电系统可靠性。
9.2.2 洁净手术部内的不间断电源(UPS)供电可靠性应定期检验,保证不少于30min的工作时间。
9.2.3 洁净手术部的电气控制及操作系统应安全可靠,电源应符合设备要求,不得有过载或过热现象。
9.2.4 洁净手术部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维护、试验,保证其功能正常有效。
9.2.5 洁净手术部IT供电系统的医用隔离变压器、绝缘监测报警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
9.2.6 洁净手术部区域内的应急照明电源应定期进行检查。
9.2.7 配电柜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情况宜每年进行检查。
9.3 维护要求
9.3.1 应定期做好电气元件、线路板除尘和电气接点紧固工作。
9.3.2 照明系统应定期维护,记录灯具更换的周期,确保光源的光衰期在适用范围内。
9.3.3 定期校核各类连锁装置和控制电路是否正常,同时应对压差、湿度报警装置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当报警装置与通风系统连锁时,应保证联动功能正常。